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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刚蒙蒙亮,孙元富便打着哈欠起身。

    十分不情愿的走出营帐,他十分熟练的解开裤腰带放水。

    憋了一宿倾泻一通后,孙元富舒服了,美滋滋的将裤带系好,他把手指凑到鼻子前闻了闻,嗯真香。

    他下意识的想要整理散落的头发,毕竟睡了一夜头发会乱的不成样子。

    可当他摸上去的时候却发现头顶已经是光秃秃的一片,只剩下一条金钱鼠尾,不由得尴尬一笑。

    是啊,几个月前他已经跟着陈将军降清,连带着剃发易服,成为了一名绿营兵。

    剃发乃是新朝之雅政,是必须得遵从的。

    有道是留头不留发,留发不留头。

    孙元富自然认为脑袋比头发重要的多,故而毫不犹豫的剃掉了跟了他二十多年的头发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剃发后脑袋上舒爽多了,也不容易头皮痒,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把头发看的那么重。

    还整出什么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的鬼话。

    呸!连脑袋都没了,留着头发有什么用?

    思来想去,还是这八斤半最实在。

    孙元富是一名伙兵。

    所谓伙兵就是专门在军中做饭的。

    虽然军饷不如战兵给的多,但胜在安全啊。

    孙元富别的志向没有,就想好好活着。

    在这乱世,人命不如狗,说不定哪天就脑袋搬家了。

    在军中更是危险不不已,当战兵一个月拿一两银子有个屁用,说不定哪天就一命呜呼了,有钱赚没命花!

    倒是做伙兵安逸自在,不但吃的嘴流油,还没有任何危险。

    送死战兵去,他只要负责在后面摇旗呐喊就是了。

    前些时日清军大举围攻昆明,他自然也跟着去了。

    本以为这是一场一边倒的完胜,谁曾想明军竟然做起困兽之斗,甚至战胜了清军。

    这大大出乎了孙元富的意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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